港澳通行證有效期概述
在我國,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分為兩種情況,證件本的有效期通常為5年,港澳簽注的有效期則分為3個月和1年兩種,均自簽發(fā)之日起計算,簽注類型繁多,包括3個月一次、3個月兩次、3個月多次往返,以及1年一次、1年兩次、1年多次往返等,具體簽注類型取決于申請人的資格和需求。
根據(jù)我國法律規(guī)定,對于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,簽發(fā)的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為5年;而對于16周歲(含)以上的申請人,則簽發(fā)10年有效期的往來港澳通行證,這一規(guī)定自2014年9月15日起實施,成年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由此延長至10年,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仍簽發(fā)5年有效通行證。
值得注意的是,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指的是證件本身的有效期,并不等同于簽注的有效期,1年1次的簽注意味著該簽注的有效期為1年,在此期間,即使往返過港澳,仍可再次申請簽注,且申請次數(shù)不受限制,若在1年內(nèi)未使用,則該簽注失效,需重新申請。
港澳通行證有效期詳解
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分為5年和10年兩種,具體如下:
- 5年有效期:適用于申請時未滿16周歲的申請人。
- 10年有效期:適用于申請時16周歲(含)以上的申請人。
港澳簽注的有效期分為3個月和1年兩種,具體簽注類型包括:
- 3個月一次、3個月兩次、3個月多次往返
- 1年一次、1年兩次、1年多次往返
在港澳通行證過期后,持證人需重新辦理,對于成年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,自2014年9月15日起,有效期延長至10年,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仍簽發(fā)5年有效通行證。
值得注意的是,港澳通行證的有效期并非指在有效期內(nèi)可以隨時出入境,而是指該通行證在有效期內(nèi)可以使用,當(dāng)通行證超過有效期后,持證人需重新申請辦理。